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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室管理办法
2024-04-29 02: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工作室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工作室入驻团队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室各项事务正常有序运行,促进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功能定位

第二条  工作室以帮助支持学生创新创业为核心目标,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兴趣、树立学生创新创业知识、明确学生创新创业方向、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技能为宗旨,以创新创业学生团队为主体,提供集创新创业空间、创新创业指导及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平台。

第三章 入驻条件

第三条  入驻团队人数要求在二人到四人之间,团队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口号、logo。

第四条  工作室入驻团队成员为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校大二、大三学生。

第五条  团队成员无挂科和处分记录,有特殊情况须经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入驻。

第六条  凡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的团队可优先入驻工作室。

第七条  申请入驻的团队须提供完整的项目策划书,工作进度计划表,个人发展规划书,并认真填写入驻申请书。

第八条  创新创业团队提交入驻申请,并以PPT的形式进行申请入驻汇报,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领导及创新创业明星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驻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入驻。

第四章 考核淘汰

第九条  入驻的团队每月接受工作进度检查,每次工作进度检查必须相较上次检查有实质性进展,不合格者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再不通过者淘汰出工作室。

第十条  每季度进行一次成果考核,入驻团队以PPT的形式详细汇报完整的季度工作成果,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财务状况、参加比赛名称、获奖情况等信息,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表,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领导及创新创业明星组成考核委员会对入驻团队进行季度考核。

第十一条  每次季度考核成绩前三名的团队,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多种形式对团队成员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季度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出工作室。

第十三条  大三结束时,入驻团队进行结项汇报,成果显著的团队在全院进行宣传推广。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入驻团队成员须服从管理老师及助岗学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入驻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或从事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任何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工作室大声喧哗,严禁在工作室看电影、打游戏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

第十七条  入驻团队成员有义务共同维持好工作室的环境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无故不打扫卫生,给予警告一次。

第十八条  入驻团队成员须积极参加科协举办的技术沙龙和其他技术交流活动,每团队每学期在技术沙龙上做至少两次技术报告。

第十九条  每月警告次数累计三次的团队,淘汰出工作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以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领导为主体,以管理老师及科协学生干部为骨干组成工作室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工作室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软件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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